中新網嘉興12月1日電(見習記者 劉方齊 通訊員 盧嵐 朱慧杰)“你知道喝了酒是不能開車的嗎?”“知道的,所以我讓他開摩托車??!”丈夫喝了酒不能開車,妻子便讓他騎著摩托車跟在她車后。記者1日獲悉,浙江嘉興海鹽西塘派出所民警日前處理了這樣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酒駕事故,“令人窒息”的操作*終讓夫妻二人都“丟了”駕駛證。
近日,陳某被傳喚至海鹽西塘派出所,但事情要從2個月前說起。9月22日晚,海鹽交警大隊開發區中隊民警顧燕豐處警返程中,發現路口有一輛倒著的摩托車,一男子被壓在車下不能動彈。男子滿身酒氣、昏迷不醒,顧燕豐趕緊將摩托車扶到路邊,并聯系120急救車。
此時,一名女子匆匆跑來,這起看似簡單的單方交通事故,開始了戲劇性轉折。
“你知道他喝酒了嗎?”“知道的?!?/p>
“你知道喝了酒是不能開車的嗎?”“知道的,所以我讓他開摩托車??!”
民警隨即告訴女子,摩托車也是機動車。
據了解,女子汪某是摩托車駕駛員陳某的妻子。事發當晚,陳某在朋友家吃飯,席間喝了兩杯白酒,一瓶啤酒。晚上8點左右,陳某打電話給汪某,讓她幫忙將汽車開回家,于是汪某駕駛摩托車來到約定地點。
可問題來了,兩輛車總得兩個人開。商量后,陳某讓妻子駕駛汽車在前,自己騎著摩托車跟在后面?!伴_著開著我發現摩托車摔倒了,于是趕緊停車跑回來看看?!蓖裟痴f。
經鑒定,陳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39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
隨著調查深入,民警發現,陳某、汪某二人的駕駛證均為C1照,沒有摩托車駕駛資格,且這輛二輪摩托車沒有保險、沒有行駛證,多年未年審,屬于報廢車輛。
“2009年,陳某就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海鹽公安交警查獲,這是他第二次醉酒駕駛機動車了?!鞭k案民警說,此次陳某既屬于醉酒駕駛,又屬于準駕不符。
*終,陳某因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并被刑事拘留;汪某因駕駛報廢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且準駕不符被吊銷駕駛證。
由于事發當時陳某摔得比較嚴重,腦震蕩加多處骨折,需住院治療,因此他在近日康復后,被傳喚至西塘派出所。
警方提醒,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要覺得酒駕只是汽車的事,摩托車、電動車統統都不能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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